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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无锡市旅游局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30 13: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06/2018-00293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旅游,机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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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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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和行业信息发布。

  (四)推进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协调发展。拟订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客源地建设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营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等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旅游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省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七)加强旅游产业发展导向。指导和推进全市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和旅游产业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引导旅游业吸引社会资本和利用外资工作。

  (八)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12301呼叫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投诉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九)拟订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8个: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后勤保障、信访接待等工作;牵头实施局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法规处  主要职能: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起草旅游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旅游行业管理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管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推荐单位(旅游车辆、旅游购物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旅游、工业旅游发展等推进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分析评估协调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保护和整合开发工作;对全市旅游景区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指导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并实施目标管理;引导对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并协调全市旅游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工作和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四)旅游促进处  主要职能:

  负责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销活动;负责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文化活动、会展旅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旅游产品的整合包装和宣传,推广全市旅游新景点、新产品、新线路;负责向旅游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市场促销和外联工作;促进与境内外旅游组织、旅游城市、旅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旅游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质量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主要职能:

  依法对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餐饮、休闲推荐等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协调入境旅游业务工作,配合做好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组织实施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与复核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推荐单位(餐饮休闲)工作;协助指导市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职责。

  (六)组织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考评等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赴境外旅游宣传促销、培训等项目的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协助局纪委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统战、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七)信息化处  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信息化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行业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旅游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利用以及网络宣传营销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推进工作。

  (八)研究室  主要职能:

  牵头组织旅游发展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和参与机关重要政策、文件、材料的起草和拟订工作。

  市旅游局有1个下属单位:无锡市旅游监察支队

   成立于2002年,为无锡市旅游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5个内设机构,与无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

  受无锡市市旅游局委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法律,依法履行全市旅游行政监察管理职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行使监管、检查和处罚;实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破坏旅游环境、影响旅游发展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运用旅游110社会联动制度,受理旅游突发事件;协助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对全市旅游企业生产、旅游接待车船安全进行监督,保障全市旅游安全;完成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旅游局本级、无锡市旅游监察支队。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旅游局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成功承办了“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 “全国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全国第三届全域旅游推进会上,无锡被国家旅游局授予首批“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称号;在全国第四次厕所革命推进大会上,无锡荣获“全国厕所革命综合推进先进单位”奖;在新华网主办的第五届旅游业融合与创新论坛上,无锡荣登“2017最美中国榜”,并被授予“全国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地”称号;蠡湖风景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中旅信程旅游股份公司综合排名列全省旅行社第一位。2017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743.66亿元,同比增长12.1%。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18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9.01万元,增长9.5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189.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89.8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79.01万元,增长9.58%。主要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189.8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95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在职2人退休减少了相应的社保医疗等开支。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4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等事务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476.29万元,增长19.3%。因为当年有在职人员及离退休工资津贴等方面的政策性调整以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90.1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新职工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8.2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支出的政策性增加等。

  6、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318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9.8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318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9.01万元,增长9.58% 。其中:基本支出1878.47万元,占58.89%,比去年增长15.5%;项目支出1311.41万元,占41.11%,比去年增长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89.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9.01万元,增长9.5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18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9.01万元,增长9.58%。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了相关开支并且本部门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所减少。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84.04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有在职人退员退休减少了相应的社保医疗等支出。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333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了相关开支并且本部门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所减少;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也比预算有所缩减。

  (三)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6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住房改革支出的政策性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8.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详见“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公用经费4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详见“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0.6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了相关开支并且本部门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所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78.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详见“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公用经费4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详见“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2.98万元,完成预算的46 %,比上年决算减少5.67万元,主要原因为出国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随省或市相关部门赴日、英、台等出国出境进行经贸旅游文化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   辆。

  3.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上年决算也无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79.3%,比上年决算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和人次有所减少。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317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部门和人员调研交流等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锡市旅游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53万元,因为本年无会议费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比上年决算减少0.95万元,减少2.91%,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相关培训开支标准。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个,组织培训176人次。主要为公务员提升学习及各业务部门专题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3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降低11.15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都有所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35万元。(见公开12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46.19万元, 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904.1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2017_年度固定资产公开情况表.DOC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市旅游局2017年度决算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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