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园保护与改建工程设计方案需进行审批的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1-02-25 14: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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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委市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锡委发〔2021〕1号)第六条“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第26点中明确“推进火车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锦园保护与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启动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
锦园内宗敬别墅建筑群是无锡市人民政府2003年公布的第四批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请贵单位在组织锦园保护与改造工程前,将工程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宋继敏 联系电话:0510-81825167。
附件:无锡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宗敬别墅建筑群
无锡市文物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