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文广旅游局关于对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江苏九锡国际旅行社予以责令改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14: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截至2026年7月3日,江苏九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仍未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该旅行社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暂停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并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