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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11 13: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06/2022-00151
发文日期
2022-11-11
公开日期
2022-11-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廉政建设,纪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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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广旅游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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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广旅游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讲话和指示精神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局上下在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蒋蕴洁同志为组长,柳永红、孔祥年、平伟东、刘烈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由柳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落实。局党委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8项共54个问题进行逐条剖析,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127项,修改完善制度建设10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局党委统一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协调推进,坚决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强化统筹协调,从紧从严抓好巡察整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并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通过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和下属各单位制度体系,厘清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与效能。在做好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预防,形成以纪律和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和局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的双向促进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2019年12月执法支队发放国庆加班补贴5.39万元,其中3万元为省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专项经费补贴;2018、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奖金存在二次分配”问题的整改。

    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已将2019年发放的5.39万元国庆加班补贴足额退还至市财政局专门账户。二是已通过支队支委会、全体干部会议形式明确规定,自2022年起,获奖案件的个人奖金不再进行二次分配,确保获奖个人足额领取个人奖金。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局党委对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面认识不透不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指示以及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及时,学用结合不紧密,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和下属党组织不断加强对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文化建设的深刻意义的理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以及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上半年局党委中心组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四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还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综述,深刻把握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学用结合,持续推动无锡美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无锡国专纪念馆等大运河文化带、长江经济带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无锡美术馆建设由市建管中心完成总包设计招标工作,取得工程可研批复,正在深化设计,预计11月中旬开工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由太湖新城集团统一规划建设,预计年内开工建设。指导梁溪区做好无锡国专纪念馆筹建工作,11月完成布展。

    2. 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未严格按计划开展,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内容过于简单,结合工作深入思考不多。对下属单位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2019年上半年文发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频次少、内容简单、形式单一,全市103个地区、部门中位居后列”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2022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和交流研讨,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7人次。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实地调研等形式,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和感悟,达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效果。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已按照要求制定了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分管领导将根据各党组织学习计划,有选择性的列席指导。三是市文发集团党委加强学习力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党员干部读书班,请进来走出去。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涵盖国企管理、文化体制改革、产业强市、财务知识等。2022年1-10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5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5次,组织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专题宣讲2场。

    3. 关于“争先创优尚未落到实处:局党委贯彻落实市委会议要求仅限于传达学习,未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通盘谋划,对“争什么”“创什么”缺乏目标导向和具体措施,对上争取政策、资金、牌子、试点等工作未深入研究、出台办法、排出计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牵引争先创优。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市级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市文广旅游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共梳理152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各单位,明确本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排出时序进度,定期开展督察。二是开展揭榜挂帅攻坚行动促进争先创优。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十四五”文化广电旅游中长期规划及政策文件,系统梳理上级各类创建、评比、考核条目,围绕争取政策、资金、牌子、试点,制定印发《市文广旅游局关于开展“揭榜挂帅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激励引导文广旅游系统广大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敢闯敢拼、善于突破、创先争优,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明确了“揭榜挂帅攻坚行动”三类对象、三个步骤、三项机制和三个方面要求,梳理出2022年度20条“揭榜挂帅攻坚行动”项目清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倒逼争先创优。采取清单式管理、专班式攻坚、销账式督办,强化领导挂钩、部门配合、督办推进和结果运用,结合机关办公会议,坚持每月汇报、每季通报、半年讲评,形成了争先创优工作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年度152项重点工作、20个揭榜挂帅项目,除跨年度长期任务或上级暂未启动的创建工作以外,均按时序有力推进,预期完成率100%。

    4. 关于“整合全国知名文旅资源整体乏力:对代表无锡城市形象的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旅资源和具有“唯一性”的特色品牌,如二泉、东林书院、钱钟书故居等文旅资源,以及惠山泥人、锡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局党委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在策划创意、建设推广等方面办法不多、成效不佳,未能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城市IP和网红打卡地,发挥出应有的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普查团队于3月底完成第一轮资源审核,针对每个区县的优良级资源(三、四、五级资源),对资源比例分布、信息完整性、资源准确度、口径统一性、等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4月起,各板块对区域所辖资源进行审核。5月下旬,我局完成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资源单体的审核工作。目前,普查团队正在进行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编制工作。10月底,根据各市(县)区意见完成了普查报告的修改完善。二是指导跟踪推进惠山古镇二期、三期建设。惠山古镇二期国潮沉浸式街区正式开街,古镇第一、二批次业态公开招商工作已完成,烧香浜地下工程开始底板浇筑和防水工程;对三期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三是持续优化打造“书院生活文旅体验中心”,实施完成弓河沿岸小游园工程,打造主客共享空间,建成“东林拾忆”小剧场,常态化展演“珍珠塔”等锡剧剧目,彰显东林文化IP,建设成为繁华市中心的“精致口袋公园”与“东林文化打卡地”的城市新地标。将钱钟书故居二期进行活化利用,打造“锺书城市青年客厅”,以“锺书、锺情、锺意、锺心”为主题,以“拱门”和“桥梁”为创作元素,进行环境提升,实现空间功能优化。以旧建筑嵌入新元素的设计方法,对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增加展览空间,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空间合理性,增设多处多媒体交互装置。

    5. 关于“锐意进取的动力不足:局党委争先率先领先的意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标对表、攀高比强、敢闯敢试、争创一流的斗志和劲头还需进一步提升。局综合绩效长年徘徊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第二等次,文广旅游排名全省数一数二的指标和工作还不够多,在国家、省级层面的影响力、显示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争创一流意识。结合机关办公会议,对上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短板、剖析得失,鼓舞士气;组织对2022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及配套文件学习贯彻,将省考指标、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日常督察项目责任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处室;瞄准高质量考核勇争一流,各责任处室与日常督察项目牵头单位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局与各板块建立了省考指标定期数据报送、分析机制。二是努力攀高比强。在上级各类创建、评选、评比中勇争上游,取得扎实成效。2022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项)47个,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受到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通报表扬,顺利通过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评,全年新增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省级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3个,梁溪区滨湖区获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宜兴市被评为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成效突出地区,参加省第十五届五星工程奖评选,共6个作品获奖,我局获优秀组织单位奖。三是加大对上争取。争取省级以上各类专项资金、纾困资金7000余万元;为191家旅行社办理暂退质保金6187万元;17个项目申报旅游产业发展基金,15家单位入选2022年度“江苏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培育对象, 12支团队入选2022年度“省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对象,4家饭店获评省级精品休闲度假饭店奖励,2家单位入选江苏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单位,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入选“全国首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

     6. 关于“机构改革尚未发挥最大效益:局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对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思想尚未统一、认识不够到位,文化旅游各领域的改革发展尚未做到“同频共振”,职能发挥浮于表面,全面融合不深不透。中央、省级层面的大运河文化保护和传承规划已相继出台,2021年11月局党委尚在研究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事项;对阖闾城遗址和鸿山遗址的价值认识尚停留在学术价值层面,对其旅游价值、商业价值认识的探索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通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不断深化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文旅融合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深处、从根子上打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基础,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二是组织召开全市“艺术拾珍•美好空间珍珠链”计划推进会,下发《无锡市“艺术拾珍 美好空间珍珠链”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市(县)区上报2022年建设项目名单及建设方案,实地调研“艺术拾珍•美好空间珍珠链”计划打造对象,通过文化植入、功能叠加、复合提升,创新打造城市文化新空间,推进“艺术拾珍•美好空间珍珠链”计划实施。三是持续推进“两河”整治提升工程文旅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工作。组织编制了《京杭大运河(含古运河)整治提升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专项规划》,于4月完成定稿报送“两河”办备案。四是加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综合保护利用,指导跟踪推进小南湾乡创综合体和“吴越春秋·鸿山奇境”项目。小田茶事工坊和小田蜜生态农场已开放运营,凭借游客口碑逐渐走红,成为周边游玩热门目的地。吴越文化数字科创谷项目位于鸿山旅游度假区“康养岛”地块,总规划范围约为2平方公里,数字文娱板块建设用地600余亩,项目以“泰伯奔吴”及“吴越春秋”为核心IP,以无锡市影视、动漫、游戏等产业资源为依托,通过深度解读历史文化、增强参与互动体验等,积极助推“IP内容创意+数字娱乐技术”产业领域与实践场景的融合发展。7月21日,举行了一期工程的开工仪式。

    7. 关于“‘经验主义’‘得过且过’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国有文艺院团长期紧盯着排大剧目、上大舞台、拿大奖项,与总书记指出的“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有较大差距,面向群众、贴近市场的小剧场建设进展缓慢;图书馆、东林书院、博物馆、名人故居等一大批文旅资源的运维工作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在功能提升、服务升级上思考不深、实招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公益小剧场建设,深化“东林拾忆”小剧场、锡剧博物馆小剧场发展,推动文渊坊、无锡博物院等小剧场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公益小剧场建设36家。二是加强小剧场剧目创排和常态化演出,将创排小剧场剧(节)目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年度目标任务,1-10月共创排小剧场剧(节)目22个。1-10月在锡剧艺术中心、东林书院、荡口古镇、西水墩、薛福成故居、文渊坊小剧场等定期组织锡剧折子戏、评弹、民乐等各类小剧场演出210余场次。三是举办“2022无锡大运河戏剧创客大赛”,围绕大运河、民族工商业等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剧本61部,经专家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11部,孵化作品2部,经过路演PK评选出单项奖6个,为我市小剧场剧目创排演出提供有力的内容支撑。四是启动无锡市阅美运河文化系列活动,开展“大运河阅读行动计划(无锡站)”活动,新华网全程直播,在线观看人次达50余万。与位于荡口古镇的润生书局合作,建设润生国学分馆,目前图书、设备已到位,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8. 关于“培育新兴文旅业态缺少闯劲拼劲:全市各类民宿已达2000余家,局党委存在“等靠要”思想,未对该领域积极主动、靠前一步进行培育监管,2021年市政府提出明确相关要求后,方才开展研究政策措施等相关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牵头起草《无锡市旅游民宿安全管理办法》,并以安委会办公室以规范性文件下发。并相应制定并印发《全市旅游民宿常态化安全监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服务质量提升、无证经营整治、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等六个方面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二是文广旅游局牵头成员单位开展旅游民宿6大专项行动,安全检查 812家次,其中飞行检查4次,发现问题隐患85个,整改隐患85个。三是全面摸排全市旅游民宿的经营情况,建立行业底数清单名录,全市共排查符合旅游民宿标准的经营单位617家。四是建立旅游民宿常态化监管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针对一个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旅游民宿监管难题。已通过联席会议,推动15家旅游民宿获批特种行业经营许可。五是力推风险报告制度,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旅游民宿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建立行业较大安全风险清单13个大类,90项细化指标目录,推动旅游民宿经营业主对照排查,报告风险。

    9. 关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缓:自2012年无锡大剧院建成投运以来,我市再无新建标志性文化设施,与无锡城市能级不相匹配。美术馆新馆迟迟未开工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无锡美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落实市长办公会和市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建管中心完成设计总包招标工作,中标单位正开展深化设计工作,完成林地可研批复、工程可研批复等一系列行政审批手续,近期将开工。二是协同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提供市文化艺术中心功能布局建议,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太湖新城集团做好地块招拍挂工作,由太湖新城集团统一规划建设,太湖新城集团于10月12日发布项目EPC招标预公告,11月将启动EPC总包招标,近期将开工。

    10. 关于“文化惠民不够深入:“情韵江南”广场展演活动三年来仅演出40多场;获评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的锡剧《惠山泥人》,迄今演出场次仅20多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原创锡剧《惠山泥人》复排,加大该剧目巡演力度,截至10月在大剧院、演艺剧场完成演出18场,线上展播1场。二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市属院团艺术资源,策划“声动太湖湾”文化艺术汇系列活动,举办市属文艺院团季季评“春之声”、“夏之魅”活动,11月5日举办第三期演出活动;7月中旬启动“喜迎二十大幸福连万家”2022无锡市属文艺院团惠民演出季,组织近年来各文艺院团创排的优秀原创剧目,并排定演出计划和场次,开展惠民演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全年演出不少于100场次。三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无锡市“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全年目标任务不少于150场。截止11月初,全市已开展“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253场。

    11. 关于“精品文艺创作出现断档: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创作成果不够丰富,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乏力,2014年以来,在获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化部“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上,我市迟迟未能取得突破”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机制,配合市委宣传部建立市文艺精品创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属文艺院团选题策划会和文艺创作工作例会。二是紧扣党的二十大主题,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创排舞剧《逐梦深蓝》、锡剧《伤逝》、民族交响史诗音乐会《梦华江南》完成首演;完成以家风传承为主题的反腐倡廉现实题材滑稽戏《清风明月》创排,计划年内首演;完成纪念刘天华逝世90周年民族音乐会创排,并于6月8日进行演出;积极配合市民宗局启动创排歌舞剧《救心》剧本创作。三是积极选送优秀剧(节)目参加省级重大展演评审活动,舞剧《南国红豆》入选江苏省新时代现实题材作品巡演,锡剧《追梦路上》《回家》入选江苏省基层文艺院团优秀剧目展演;舞剧《逐梦深蓝》(现名《10909》)入选2022年江苏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重点跟踪(资助)项目;锡剧《伤逝》(现名《涓生之路》)、滑稽戏《有事好商量》获得2022年度省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资助项目,群舞《道路》、独奏曲《第二二胡协奏曲——太湖风情》获得小型舞台资助项目。

    12. 关于“文化产业占比下降:近年来,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下降,持续在低水平徘徊,2018年排名第7位,2019、2020年排名第8位。2021年对照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实现排名全省第8目标难度较大,受到市考核办黄牌警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荣誉。2022年全省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支持对象申报工作,因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二是会同市委宣传部指导各板块加大文化产业项目(企业)招引力度。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增500万以上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共159 个项目,其中创新载体类项目22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8个、产业项目类99个;亿元以上项目53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7个。

    13. 关于“文化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数量远低于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市,同时优质文化企业数量偏少,2020年全市文化企业21729家,规上文化企业830家,列全省第5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联动,积极推动文化单位统计入库工作。参照国家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对2022年一季度规上文化单位进行审核认定,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单位923家,同比净增111家,单位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二是会同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重点文化企业代表和基层文化干部,开展全市文化产业业务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文化企业、文化干部业务水平,助力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解读、文化产业招商工作知识等,全市相关行业近500人参加培训。

    14. 关于“文化产业政策效应低下:我市文化产业政策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不强,亟待进一步修订完善;扶持资金的审批流程复杂,企业申报的便利性不高、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市委宣传部修订《无锡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经多轮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已于11月1日印发(锡委发〔2022〕71号))。配合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无锡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4)》,即将印发。二是推进惠企政策的落实。围绕落实《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若干政策措施》和《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梳理文旅企业普惠类政策和文旅类专项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官微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发布助企纾困政策服务指南,并指导、协助文旅企业申报;督促各市(县)区出台相应文旅纾困政策。深入开展入企走访,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精准辅导,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类主体应知尽知,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成立促进全市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工作专班,实地走访调研数十家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并通过召开各板块及部分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调研掌握文旅企业当下突出的困难和诉求,推动助企文化产业政策有效落实。三是出台助企纾困政策。推出“助企纾困促消费文旅十条”,在做好输血的同时通过优化政策,不断激活企业的造血功能,用实笃笃可操作的政策鼓励文旅企业重新走出去拓市场做促销。

    15. 关于“文化发展集团管理体制不顺:局下属文发集团2016年成立以来,由市文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市文广旅游局管理,局党委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存在很大难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文发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会同市国资委,就市属国有文化体育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共同起草形成《关于市属国有文化体育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二是深化市属院团改革,会同市委宣传部,成立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专班,初步形成《无锡市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制定下发《无锡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考核暂行办法》《无锡市民族乐团公益性补贴暂行办法》,强化绩效管理,科学制定市属院团年度考核目标,推动院团提升创演质量、管理水平和效能。

    16. 关于“文发集团连年亏损:近年来文发集团对外投资回报率过低,未能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既定目标,经营风险、资产风险、投资风险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投后运营管理。制订了《项目风险控制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有效进行投后评价工作,有序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二是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积极妥善处置不良资产,有效推进群众、大众剧院拆迁补偿、大世界影城与吟春商贸股权产权关系梳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剧院拆迁补偿案仲裁委已出具仲裁判决书并进入执行阶段,但世贸中心申请破产清算,执行被迫暂停,目前集团正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工作,积极维护应得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大众剧院拆迁补偿已仲裁,终审,集团胜诉,补偿款2900万元。集团重新梳理大世界影城、吟春商贸股权及大东方房产产权关系,与大东方接洽多次,商讨解决方案,推进落地实施。

    17. 关于“文发集团运营管理存在隐患:集团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一些投资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申报或向局党委汇报。集团对下属合资公司特别是无锡文发演出经纪公司和无锡文发创意设计产业公司,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和绩效跟踪制度,存在巨大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合资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文发演出公司已完成全面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订计划进行整改。文发演出公司5月底完成100万元借款还款,年底前完成借款还清。7月份计划召开文发演出公司经营分析专题会议。完成文发创意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目前股东双方商讨清算方案。二是加强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跟踪督导。召开季度、半年度经营分析会议,分析各单位经营情况,明确下阶段经营重点。建立《文艺院团财务分析月报制度》,按月统计《下属单位重点目标任务月度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和跟踪各下属单位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运营评价工作。三是推进合资公司法律诉讼解决。文发演出经纪公司历史法律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根据执行效果计划更换委托律师。

    18. 关于“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手段单一,技术装备不足,尚习惯于现场化、平面化监管模式,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运用5G等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行5G移动执法。完成5G移动执法记录仪终端、存储器等硬件设备采购配置,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完成执法装备升级。经实操培训、试运行,5G执法系统9月起正式启用,执法视频实时回传、执法现场远程调度等移动执法功能同步落实。二是加强非现场、立体化执法监管。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视频调度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网吧视频监控巡查工作制度》,4月起共开展网吧视频监控巡查4924家次,核查整改问题隐患17个。与市水政监察支队签订“党建联盟”结对共建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协作,通过无人机巡查、船舶巡航等方式对大运河无锡段考古勘探、遗址保护、文物修缮等情况进行空中、水上执法巡查。通过5G移动执法、网吧视频监控巡查、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展了非现场、立体化执法监管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19. 关于“执法审批程序随意:部分行政处罚案卷缺少审批程序,2021年3份一般程序案卷无《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021年9月个别案卷立案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未签字;2021年个别处罚案卷中无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相关文书,且未参加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从严执行文旅部标准规范,全面建立立案登记、文书审核、案卷评查、案件月度通报等制度,建立逐级审核机制,法制监督科发挥执法监督职责,全程跟踪、指导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时纠正问题不足、完善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检查2021年案卷,对标对表完成了问题案卷的纠正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完善执法审批程序,提升案卷制作质量。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实施17个“执法规范”,组织1次集中专题学习,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提升能力素养。完成岗位业务练兵2次、法制学习“微讲堂”4次、专题讲座2次、文旅部在线专题培训2次,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暨无锡徐州安顺毕节四地执法交流活动、无锡-连云港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异地交叉执法交流活动,参加2022年度江苏省和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组织党员执法骨干和90后新进执法人员“以师带徒”结对活动,切实提升了支队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

    20. 关于“执法能力有所欠缺:2019年“无锡走着瞧科技有限公司”旅游预付卡退费难问题投诉不断,执法支队始终未发现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2020年9月省文旅厅通知调查后,11月支队才责令其立即整改,但该公司仍在违法经营,2021年3月被处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投诉量仍每月达到百件左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执法办案。根据每月制定的“双随机”检查计划,结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涉旅企业线上线下执法巡查,全面排查涉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检查旅行社135家次、旅行社分社47家次、旅行社服务网点87家次、在线旅游经营企业101家次,办理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件5件。制定实施案件延期结案集体决定制度。二是提升执法能力。通过以案施训、案例研判等措施,加强办理未经许可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违规案业务练兵,并组织2次在线旅游经营业务集中培训。三是调处退费纠纷。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出游方式、出游意愿等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退费纠纷数量始终居高不下,支队组织工作专班统一协调处理涉及“走着瞧旅行”退费纠纷。工作专班多次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督促优化退费政策、优化纠纷接处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各类诉求。工作专班做好工单的登记、调处、回访工作,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针对部分工单存在投诉对象错误的情况(部分网店以“走着瞧旅行”名义销售预付费旅游卡,经营主体为外市企业),工作专班积极与12345对接,完善相关知识库,引导消费者核实所购产品经营主体,向属地管理部门反映。今年以来,共接处各类工单1500余件,完成退费近150万元,获得诉求方广泛好评(获赠锦旗3面、表扬信1封)。通过沟通协调,涉事企业采用了分期退费、指定日期一次性退费等解决方案,但综合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今年以来退费纠纷总量大、退费总金额高等情况分析研判,后期纠纷调处工作可能因涉事企业资金问题存在调处失败风险。四是拓展调处渠道。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在解决旅游投诉调解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无锡仲裁委员会旅游投诉纠纷调解和仲裁中心挂牌成立。

    21. 关于“土地供应考古前置工作严重滞后:建设用地考古工作落实不及时,2020年4月3日经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专门致函后方才启动编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南京、苏州、扬州等城市早已出台地方性法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4月30日《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当年实施建设用地考古探勘调查项目55项,完成调查勘探面积约674万平方米。2022年,截止到10月底组织完成调查勘探59项,勘探面积约599万平方米,完成了港欣三期遗址、鸿坤南墓地、大坟墩遗址、南楼墓群、丁埂墓群、惠山区寺头遗址等10项发掘工作,发掘面积11100平方米,出土各类文物1086件,服务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基本解决了土地供应考古前置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二是开拓思路,根据考古前置激增的工作量,探索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考古调查勘探,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江苏文保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久传文物保护有限公司等7家具有考古调查勘探资质条件的考古实施机构,分区域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配合无锡市文物考古所更好地完成考古前置工作。三是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转发人大常委会《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通知(锡委发〔2022〕5号)精神,《无锡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已列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地方法规的制定出台已摆上议事日程。

    22. 关于“专业管理人才队伍薄弱:文保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无专门地上文物保护机构,对业务开展造成瓶颈,远远滞后于南京、苏州、常州、扬州等城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共无锡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编发〔2022〕13号)明确,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无锡市文物保护中心)编制由原来的15名增加到35名,“十四五”期间完成增编,2022年先增加编制10名,现三定方案批准为25名。基本解决了文物保护考古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人才招引力度,通过从下属文博事业单位选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完成进一步充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业管理人才队伍,目前已物色3名意向性专业人才人选,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

    23. 关于“个别文物保护状况不佳:无锡县学旧址戟门屋面漏雨、植物侵袭严重,房屋受潮霉变,文物保护现状堪忧”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底向梁溪区政府发函,督促梁溪区严格按照我局(锡文物〔2020〕136号)批复要求,启动无锡县学旧址(戟门)修缮工程。5月份协调梁溪区相关部门召开了相关单位的协调会,落实无锡县学旧址(戟门)的修缮和活化利用问题,特别是文物本体前面遮挡小屋的拆除工作,经多方努力,7月4日修缮工程已正式启动,施工队已进场,今年10月份完成修缮,消除文物本体安全隐患。同时,利用无锡县学旧址(乾门)建设无锡国专纪念馆的展陈方案也已由我局场馆处指导跟进,已经完成布展,不断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二是2021年12月完成了我市梁溪区国保及省保单位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文物局,2022年1月江苏省文物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此项工作(苏文物管〔2022〕4号)。梁溪区国保、省保单位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已于6月25号正式启动,10月完成招投标工作,正积极开展梁溪区国保及省保单位的安全风险现状勘察工作,将在2年内完成。通过此项工作,我们将全面掌握梁溪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存和安全情况,为制订文物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4.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未压紧压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需要常抓不懈,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星级饭店等安全生产点位化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2020年融创文旅城部分项目多次出现安全故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覆盖落实文旅场所监控视频建设,推动重点场所监控视频有序接入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二是持续开展剧院、剧场类演出场所火灾隐患和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危化品使用清单,完善危化品储存使用制度。开展文旅场所“五个一”专项行动,不断夯实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星级饭店点位化监管长效机制。三是组织开展文旅行业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针对责任落实、点位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各板块交叉检查,假日市场综合督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四是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双预防机制。组织推动全市等级景区、国保单位、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四大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建立各行业重点单位清单,完善基础信息,完成较大风险目录,加强对各重点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的指导,完成四大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报告。五是指导督促滨湖区文体旅游局完善融创文旅城内部点位化监管,健全对游乐设施设备日检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内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25. 关于“党建工作谋划不够充分:2019年局党委以审议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考核办法代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0年与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雷同度过高”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统筹谋划,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协同推进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今年4月,结合市文广旅游局工作实际,系统研究出台《2022年市文广旅游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分6个方面20项内容,不断推动文广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2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个别班子成员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不“辛”不“辣”,有时以建议代替批评,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有的班子成员查找问题浮于表面,党性剖析不深,类似问题年年提”问题的整改。

    以6月召开的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局党委进一步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先后开展了多次学习研讨,通过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建议,党委主要领导主持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每位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其中自我批评聚焦主题、直面问题,从思想根子上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互相批评触及思想,切中要害,突出发现和解决导向,把查找问题做细做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班子成员剖析问题较深刻,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7.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机关支部以党建促业务工作推进未形成合力,支部建设停留在表面,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停留在理论学习讨论上,结合业务处室职能指导基层研究和讨论不够,对基层指导和日常检查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月度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增加党建促业务工作的专题汇报,各支部以全年重点工作为抓手,谈举措,讲不足,促成效。二是按照“抓党建、惠民生、促发展、求实效”要求,各支部实施“书记项目”,落实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12月召开“书记项目”成果分享会。三是完善业务处室联系基层制度,开展以 “双为民”活动、“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成立“疫不容辞”一线去、“乐游无锡”、“西水市集”、“百宅百院活化利用”、“美好珍珠链”、“百日攻坚”项目工作专班,深化业务处室职能指导,加强基层研究和讨论,以项目化攻坚推动日常检查常态化开展。激励各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主动践行初心使命,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8. 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长期空缺:美术馆党支部自2019年1月至今无支部书记,由副书记主持工作;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薛福成故居党支部长期由副书记主持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薛福成故居党支部于2021年11月与东林书院、名人故居联合党支部合并,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书记。二是指导无锡美术馆党支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29. 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部分支部党内组织活动存在“一会多用”现象,2021年2月局机关第二支部以参加全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代替支部“主题党日”及“党课”活动;个别党支部、党小组 “三会一课”集中在月底,有突击赶进度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策划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内容,已杜绝党内组织活动“一会多用”现象。二是加强对支部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通过月初布置,月中提醒,月末检查,每月通报的形式,不断规范组织生活的开展。已杜绝个别党支部、党小组 “三会一课”集中在月底,突击赶进度现象。

    30. 关于“离退休人员党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部分下属单位党支部未将离退休人员纳入党员日常管理,未将其列入部分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活动参会范畴,部分人员极少参加党组织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导下属单位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离退休党支部或党小组,配备专人进行党员日常管理,引导离退休党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二是丰富思想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因受疫情影响,创新利用无锡云平台、学习强国载体,运用信息化手段讲述红色故事,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采用新方式学党史、讲初心、谈感悟。

    31.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与会议具体内容出入较大,重方案制订、轻方案落实。2020年12月,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支部拟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制订了五项内容,但党内组织生活记录仅有‘讨论党员积分情况’和‘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19个字”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夯实支委会统一领导,支部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党务干部专心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注重“头雁”引领。紧扣局党委会关注的焦点重点,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支委会会议的议程议题,确保支委会所学所思、所谋所划始终与局党委同频共振、与中心工作同步共进。三是深化融合互促。大力推行“党建+执法”, 以党建为龙头,以业务为抓手,精心设计党建工作和党员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党员先锋队在“护航”专项保障行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参观实践活动、“疫”不容辞、一线去!志愿服务活动、党员骨干与90后年轻执法人员“以师带徒”结对活动、党员干部普法宣传“四进”活动等一系列增党性、强业务、提素质的党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四是提升规范水平。突出“两化”建设标准,对标对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的流程要求,利用“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归档台账,做到规定动作齐备、组织流程合规、材料台账完备,实现了党内组织生活全过程、无纸化线上管理。

    32. 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机构改革以来,局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思考谋划不够,干部队伍尚未形成强大合力,能力素质跟不上文旅事业发展需要;机关中层副职职数17个,目前空缺8个,一定程度影响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高层次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大,三年来仅引进5人,制约文旅事业长远健康发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2022年上半年局机关选配到位3名副科职干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配副科职年轻干部1名,实现副科职配备达标;下半年选配干部8名,其中年轻干部2名,配备到位后机关副科空缺情况有效改善。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9-2022年无锡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无锡市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353”行动方案》要求,以党校为主阵地,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开展联合办学、办班,或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使干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才干。三是不断加大文化产业经营性人才物色、引进和培养力度。

    33. 关于“干部队伍梯次培育不足:局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6.52岁,其中40周岁以下正科职1人、占比6.66%,无35周岁以下副科职干部;下属单位无40周岁以下正科职干部,35周岁以下副科职1人、占比3.57%,与年轻干部两个“六分之一”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够,三年来累计提拔40周岁以下正科职2人,35周岁以下副科职1人”问题的整改。

    研究起草《市文广旅游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我局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阶段性目标,分步抓好落实,打造干部梯队,择优统筹配备,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实现年轻干部配备两个“六分之一”动态达标。

    34.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情况掌握不全面,截至目前共7名科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兼任社会组织相关职务未经审批。“8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个别人员辞职审批、办理期间醉酒驾驶,局党委未知晓其相关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方位规范干部日常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干部兼职政策学习说明会,开展干部兼职情况大排查,对未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社会兼职情况,要求有关干部一律退出兼职。三是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以及重点岗位掌握有一定实权的正副职和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采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35.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落差:2019年以来局党委未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仅在党委会上以传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代替专题研究;2019年以来文发集团纪委书记长期空缺”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局党委做起,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党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机关党委统筹抓、基层党支部具体抓,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压紧压实。今年3月已专题召开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发《基层党组织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强化基层负责人“两个责任”意识。

    36.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够:局党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全面排查整治深度广度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仅局限于领导班子,处室及下属单位未排查相应的风险点,个别重要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无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会议,听取各处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分析排查1次机关部门、局属单位在用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二是加强问题梳理,组织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针对本单位、本处(室)权力运行,每半年要分析排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用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7. 关于“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2019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6起,涉及醉驾、廉洁纪律、工作作风等”问题的整改。

    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机关工作群,开展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求、党纪党规、作风建设、家风传承、典型案例、学思践悟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开展一把手讲授廉政专题党课。二是实境参观梅园廉政文化教育专线。三是党员干部抄写廉政铭文自省自警。四是参观家风馆开展家风实境教育,机关党委书记分享家风家训心得;通过加强日常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有效推动廉洁机关建设。

    38. 关于“违纪违规问题“轻拿轻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力,对于收受项目评审费用的问题,仅退还相关费用,未按要求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的整改。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问题人员,责成本人在党支部作出自我批评,避免违规违纪“轻拿轻放”。

    39. 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足:部分违纪案件未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未达到“处理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多措并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是警钟长鸣,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二是加强监督,局机关中层以上、基层领导班子与家属共同签署家庭助廉承诺书。三是做好节日廉政提醒,扬清风正气,建廉洁队伍。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时时提醒党员干部绷紧筑牢廉政防线。

    40.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不高: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内容不一致,政策制定有效性不足,绩效目标设定、调整及实施未同步进行、跟踪监管不到位,绩效评价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锡政发〔2018〕29号《无锡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确需变更执行内容或调整预算的,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编制专项资金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方案,并相应调整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按程序批准后实施。二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落实资金使用单位、部门加强跟踪督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1. 关于“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调整率过高、执行率偏低,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预算调整率达24.31%,2020年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资金预算调整率达35.96%”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商讨,及时开展预算申报摸底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做到预算执行精准有效,调整率控制在10%以内。二是在年初对重点文旅活动实施制订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在平时预算执行过程中,每月向局办公会议汇报预算执行进度,发现有变化,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申请进行预算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率。

    42. 关于“部分项目综合监管不到位:2021年前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无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绩效目标等量化指标,2021年修订《无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才新增该内容,且在购买项目的科学定价、考核监管等方面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高质量考核任务,制定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方案,下发《关于2022年度无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采购项目申报工作,重点采购依托公共文化场馆、小剧场、美好文化空间开展的公益性公共文化活动。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后共确定购买项目45个。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了会心——讲述无锡的城市故事系列展览项目、2022年“东林拾忆”小剧场演出项目及2022年“文笑雅堂”文渊坊轻喜剧小剧场演出项目。后期通过活动执行计划报送、活动调整申报流程、第三方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

    43. 关于“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2019年至今,该局未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未对下属单位开展经济效益和绩效管理审计、内控制度评审;文发集团下属1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至今只完成3家”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局制定的内部审计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已落实对10家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二是文发集团年内完成所有下属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三是下半年完成所有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出具所有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44. 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局机关在下属事业单位文管办列支办公经费、租车费等57笔49.04万元”问题的整改。

根据《无锡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锡委编[2021]31号)文件,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1年6月撤销。今后将不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做到不在下属单位列支经费。

    45. 关于“工会支出报销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11月,局、机关工会15笔支出未附支出审批单;2019年局工会部分活动发放服装无领用人员名单、餐费报销无用餐人员名单;2019、2021年局、机关工会违规列支非工会成员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无支出审批单,无领用人员名单、用餐人员名单等情况,核实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已按工会财务报销要求补齐手续。对2019、2021年局、机关工会违规列支非工会成员费用已退回。二是今后将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规范业务,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对不合规、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做到报销票据规范,记账凭证附件齐全。

    46. 关于“招标资质审核不严:2020年10月“无锡市图书馆综合阅读类数字资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3家报价人中2家为另外1家的代理商,甲方对报价人的资质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列入日常培训内容,专题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二是修订完善政采内控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审查。

    47. 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部分工程未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合同管理,博物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施工监理、完工验收无具体规定和量化标准,2020年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一期)项目逾期交付,未及时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部分工程验收人员不合规,博物院2019年消防设备更换和2020年人体测温摄像机采购项目验收人员均为内部人员,不符合其内部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无锡博物院立即着手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全院相关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工程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二是举一反三,深挖短板漏洞,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治理,制定并印发《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三是指导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启动制订各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督,紧扣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调研督导、第三方监理、抽査暗访、访谈座谈等方式提高施工过程监管水平,优化竣工验收程序,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

    48. 关于“部分工程审减率过高,且无惩罚性措施:2019年至2021年11月,文发集团15个、市图书馆5个、东林书院及名人故居10个工程审减率超10%,均未有惩罚性措施,其中2019年文发集团演艺剧场门头及增项工程审减率高达67.05%”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文发集团提高工程项目预算精准度,对各工程项目预算严格把关,源头把控,细化量化工程量清单,提高预算精准度。完善跟踪审计制度,工程项目过程把控中引入跟踪审计,强化工程审计效果,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同时加强工程项目审计过程管控。工程项目严格按预算清单施工,若有重大变更或超额增项,需重新立项招标。制定高审减额惩罚措施。为规避施工单位虚报结算额,制定相应惩罚性措施,在后期施工合同内约定工程项目结算审减率超过10%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率小于10%的,审计费用仍由甲方支付。二是市东林书院和名人故居管理中心在项目采购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单项工程送审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含)。单项工程核减率10%(含)以下,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不含),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支付。三是市图书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文件,加强理解、掌握。修订完善政采内控制度、行政管理权力运行基本规范等,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49. 关于“工程审计不规范:部分工程无跟踪审计,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文发集团36个工程均未有跟踪审计。部分工程审计单位集中,2019年至2020年文发集团13个工程,审计单位均为无锡梁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市图书馆6个工程,审计单位均为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文发集团完善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出台《工程项目监理、审计实施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必须由监理及跟踪审计配合进行过程把控,强化工程监管力度。完善审计单位选取机制。工程审计单位的选取不再唯一指定,而是开放性选取,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或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定点审计服务名录中随机选取审计单位。二是市图书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相关通知等,学习政府采购概念、流程等内容。修订完善政采内控制度等,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政采定点采购方式确定审计机构,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审计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行为。

    50.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年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中要求“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常态化开展‘大调研’活动;局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年度至少完成1项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但全局近三年调研报告共27份,其中2019年20份、多为当年主题教育内容,2020年5份,2021年2份,与文件部署要求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市文广旅游局专题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大调研”活动,明确局领导带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度至少完成1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政策法规处牵头制定调研课题任务分工,共收集调研课题21篇,将汇编成册用于学习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委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巡察办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文广旅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文广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转化为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过程,以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以整改强党建、推改革、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25190;地址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7层(邮编214131);电子邮箱69711594@qq.com。

 

 

 

中共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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