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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文化旅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29 09: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06/2021-00175
发文日期
2021-03-29
公开日期
2021-03-29
文件编号
锡文广旅发【2021】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旅游,艺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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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全面落实文化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从严管控危化品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危化品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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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文化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从严管控危化品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危化品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由本市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各类文化旅游行业包括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等级景区、星级饭店、公共场馆、文物古建等场所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

        第三条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本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与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本行业重要场所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本地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情况自查并按要求录入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涉及使用危化品单位建立清单名录,并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改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应急示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安全处置能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将危化品使用安全的宣传、检查纳入常态化的执法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
        第五条  文化旅游各行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岗位行为责任。要与本单位从事危化品购买、管理、使用的部门及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进入本场所参加活动演出等单位和人员涉及使用危化品的要签订危化品安全使用承诺,并明确责任人对进入场所的危化品进行安全管理。

        第六条  使用危化品的文化旅游场所和单位要建立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从购买、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全环节流程建立规范要求。
        第七条  使用危化品的文化旅游场所和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研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点位化管理制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危化品存储点、使用点建立点位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建立科学规范的岗位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使用全过程安全可防可控。

        第八条  使用危化品的文化旅游场所单位要将危化品使用安全的宣传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范围,对从业人员开展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第九条  使用危化品的文化旅游场所单位要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并在重要部位配置足够消防灭火设施,组织大型活动或演出过程中使用危化品要提前制定好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  对具有严重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的单位存在瞒报,不报或者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纳入文化市场信用“黑名单”,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处罚。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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