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锡)文综罚告公告字〔2025〕13号

发布时间:2025-09-03 15: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中旅总社无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8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文综罚告字〔2025〕13号),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公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文综罚告字〔2025〕1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文综罚告字〔2025〕13号)。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中南西路280号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15室

  联系人:王枫

  联系电话:0510-82708965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文综罚告字〔2025〕13号.pdf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