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文综罚字〔2025〕34号
发布时间:2025-09-24 10: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06/2025-00082
- 生成日期
- 2025-09-24
- 公开日期
- 2025-09-2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文综罚字〔202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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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文综罚字〔2025〕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大象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08794234XP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22日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罚款5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作出处罚的机关: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