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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告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销手续的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7-24 12: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相关旅行社:

经核查,我市下列旅行社已被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依法终止,不再具备旅行社经营法定条件,但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限期办理注销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期办理要求

1.请名单所列旅行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2.办理时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清税证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如需)等材料。

3.办理(邮寄)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1楼市文广旅游局窗口,联系电话:0510-81825600。

二、逾期法律后果

逾期未交回许可证、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依法直接注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催告注销旅行社名单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号

1

无锡恒盛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JS02146

2

江苏山禾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JS-101409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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